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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首例做市企业IPO被否 泰达新材折戟发审会

[2017-08-02 08:30:10] 来源:中证网 编辑:佚名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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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7月31日晚间,证监会官网发布的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6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新材”)首发未通过。  泰达新材的上市之旅始于2016年3月21日,公司开始接受东海证

  7月31日晚间,证监会官网发布的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6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新材”)首发未通过。

  泰达新材的上市之旅始于2016年3月21日,公司开始接受东海证券的辅导,去年9月初通过证监局的辅导验收;9月30日获受理,今年6月9日预披露更新并获安排于7月31日上会,排队时间为304天。

  据公告显示,发审委在会议上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包括: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953.10万元、20,644.40万元和17,534.9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1,761.29万元、2,685.62万元和2,689.17万元。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2016年在主营业务收入下降的情况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并未同步下降的原因,管理费用绝对额及管理费用率逐年下降的原因;

  (2)发行人董监高中年薪最高的为总经理的7.62万元,请发行人代表将高管薪酬和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分析比较说明是否存在刻意压低薪酬增加业绩的情形,发行人的薪酬水平能否保持高管和员工的稳定;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最后一年银行存款余额仅为597.72万元,但报告期各年均进行大额分红,累计分红5,872.5万元的原因,是否存在通过现金分红支付员工薪酬的情形;

  (4)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变动说明薪酬考核体系及其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情况,相关支出的完整性和截止期间认定是否恰当。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主要产品偏苯三酸酐销售价格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的产量、市场销量、占有率远低于可比公司的情况说明:

  (1)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2)各类产品的投入产出率的变化情况;

  (3)燃料动力、水电单耗大幅下降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金茂典当46.00%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占比16%,其他股东占比均比较分散。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柯伯成为其董事长和法人代表,占发行人总股本11.56%的董事方天舒也是金茂典当的董事。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未认定金茂典当为控股子公司并合并报表的原因,发行人是否主要经营一种业务。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五星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9.6%的股份。张五星质押所持发行人股份共计369.515万股。其中所持质押的200.00万股股份,为黄山市鑫成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质押所持的169.515万股股份,系为刘杰华的借款提供担保。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该高管人员质押该等股份的原因,所持股权的限制是否影响发行人股权的稳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泰达新材IPO被否在很大程度上对后来的新三板企业有一定的案例参考意义。

  首先,泰达新材采用了做市的转让方式。

  “泰达新材是做市转让的企业,因为采用了做市转让方式,泰达新材的投资者有不少,停牌前差不多有150人足左右的股东。这在此前的过会的案例中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情况。”中信证券投行部一位人士7月31日对记者表示。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2014年登陆新三板时,泰达新材仅有9名股东,控股股东是柯伯留、柯伯成兄弟,合计持股比例为52.95%。公司于2016年2月16日开启做市,至今仍是做市转让方式,拥有4个做市商,分别为长江证券,光大证券,九州证券以及国元证券。

  其次,泰达新材被否涉及了几项原因。

  “泰达新材被否与其财务方面的问题不无关系,如其管理层薪水明显过低等,对新三板企业来说,会计规范以及财务指标过硬都是不可或缺的条件。”中泰证券资本市场部的一位人士指出。

  而另有一位新三板资深投资者担忧指出:“希望泰达新材所涉及的财务手段不要影响发审委对后续新三板企业的判断。”

  今年以来已经有10家新三板企业成功IPO,但近期被否案例大增,随着新三板市场标签化的企业越来越多,市场也将真正的了解发审委对于这些企业的关注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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