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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辅导”遭主办券商示警 钢钢网资本运作寻踪

[2017-06-24 12:39:56] 来源:中证网 编辑:佚名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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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6月20日,钢钢网(831277)公告称,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辅导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积极筹备与开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6月20日,钢钢网(831277)公告称,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辅导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积极筹备与开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相关事宜。

  颇耐寻味的是,当日钢钢网的主办券商国信证券则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上述协议属于框架性战略约定,具体合作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协议的签署并不表示钢钢网现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发行条件的要求。

  “这是主办券商常规的风险提示,因为签署的只是框架协议,如果是正常协议可能就不会了。而风险提示也针对框架协议并不表示公司已经达到上市标准,防止投资者看到公告误认为公司马上就要上市。”6月21日,钢钢网董秘王希燕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透露监管趋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股转系统披露的信息发现,除钢钢网外,今年以来还有金晟环保(836027)、九天云竹(837939)2家挂牌企业发布了签署上市辅导合作的框架协议。

  不过,刚刚于本月9日发布签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合作框架协议公告的金晟环保其后并未被主办券商提示风险,而此前于4月28日发布公告的九天云竹亦是如此。

  “公司的公告中有关于合作存在不确定性的相关风险提示表述,作为主办券商我们考虑应该再公告提示一下风险。”6月21日,国信证券相关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另一方面也是受整体的宏观环境影响,现在股转系统的监管较为严格。”

  “现在股转系统监管越来越严格,近期也有一些借辅导圈钱的情况使得行业内都比较敏感,比如公告IPO辅导后定增来忽悠投资者的套路。而如果出现风险主办券商很容易会被追责。”某中型券商新三板投行业务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在前述机构人士看来,签署框架协议就发布公告的情况比较少见,而主办券商提示风险可能也是避免对投资者引发误导。

  事实上,从钢钢网的经营情况来看,上市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要走。

  财务数据显示,2015年钢钢网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43.28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亏损592.2万元,而这一数字在2014年分别为盈利375.2万、331.12万元;此外,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02亿元,同比增长了388.68%。

  2016年半年报数据显示,报告期内钢钢网实现营业收入1.04亿元,同比增长2038.81%,实现净利润280.18万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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