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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分级基金加速“去库存”

[2017-06-24 12:39:58] 来源:中证网 编辑:佚名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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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沪深交易所日前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对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的“终止上市”程序更为细化,重点是几类情况或触发“终止上市”程序。据了解,此次完善上市基金规则

  沪深交易所日前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对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的“终止上市”程序更为细化,重点是几类情况或触发“终止上市”程序。据了解,此次完善上市基金规则主要新增了迷你基金的终止上市条款和投资者适当性安排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关于迷你基金的终止上市,对于分级基金的监管更为严格。业内人士分析表示,此举或将加速迷你分级基金“去库存”。

  据了解,与现行《基金上市规则》相比,征求意见稿主要在以下方面作了调整。一是完善了基金上市程序,增加了基金上市委员会审议环节;二是完善了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安排,明确了触发条件和实施程序;三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安排等内容。

  首先,在观察期方面,当基金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该基金即进入终止上市的观察期,基金管理人应该向上交所、深交所报告并持续发布基金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基金进入终止上市程序:一是分级基金基础份额和子份额持有人合计少于一定人数或者规模合计低于5500万份;二是除分级基金以外的其他基金持有人少于1000人。

  其次,在终止上市方面,基金上市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发布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基金将终止上市及相关安排等事项,基金进入终止上市程序:一是分级基金基础份额和子份额持有人合计少于1000人或者规模合计低于5000万份,且在10个交易日内未消除的;二是除分级基金以外的其他基金持有人少于1000人,且在60个交易日内未消除的。

  从征求意见稿看,新规可能触发迷你分级基金“终止上市”程序。华宝证券分析师宋祖强认为,如果迷你基金终止上市的条款设定正式出台,一方面市场上的迷你ETF和LOF基金或将退市,另一方面或将加速迷你分级基金的价格向净值回归,这部分分级基金可能会面临溢价被抹平的风险。

  据Wind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约有708只上市分级基金(各类型分开算),占全部基金比例约11%左右;有46只权益型分级基金的场内A、B份合计额低于5000万份以下,占场内分级基金总数量的34%;而债券分级基金中有4只产品低于生死线,意味着将近一半的债券分级B将要出局。金牛理财网分析师宫曼琳表示,随着今年4月份、5月份期间分级基金整体规模缩水超过400亿份,最终总份额低于5000万份的分级基金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多。

  另一方面,场内存量分级基金的规模也在持续缩水。5月22日至6月2日期间,场内分级基金份额仍呈净流出,分级A、B场内共流出近37亿份。第三方投资网站集思录统计显示,截至6月5日,纳入统计的138只分级B基金中有104只“打折”场内交易,说明投资者在分级品类的交投活跃度正逐渐降低。

  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分析师李颖认为,上市基金规则与分级基金抬高交易门槛等新规发布,旨在同时控制投资者与交易产品,将分级基金市场的流动风险降至合理范围。若新基金上市规则实施,可能总数近三成的场内分级基金将退场。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当前基金“去库存”背景下,存量分级基金将加速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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