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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所接“暂停承接新证券业务”罚单 暂停键下谁最受伤

[2017-06-11 08:09:24] 来源:东方财富网 编辑:root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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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这类中介机构,近几年接的罚单也越来越多。  被暂停了一段时间承接新证券业务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刚在4月7日被财政部、证监会批准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务,行业

  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这类中介机构,近几年接的罚单也越来越多。

  被暂停了一段时间承接新证券业务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刚在4月7日被财政部、证监会批准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务,行业大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最近却面临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

  律师事务所方面,今年有两家已经被证监会罚没合计1290万元,还有一家被出具警示函。

  几天前,上市公司白云山披露的《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显示取消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作:

  取消合作的原因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已于2017年5月23日起开展全面整改工作,并于自收到第二次行政处罚之日起两个月的整改期间内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

  无独有偶。

  6月9日,中瀛鑫(831061)公告,公司原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于其业务繁忙,无法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本着相互理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原业务约定书。

  同日,证监会发布了《2017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随机抽查情况通报》,表示按照5%的抽查比例要求,通过抽签方式,证监会会计部随机抽取了2家会计师事务所和3家资产评估机构作为今年的全面检查对象。

  证监会会计部及各派出机构接下来将按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依法从严开展检查,切实加强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管,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

  年内已有两家会计所被暂停承接新证券业务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显示,会计师事务所两年内在执业活动中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不得承接证券业务,并应当自出现该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整改计划书。

  刚进入6月份,在40家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排在前两名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被要求整改并暂停承接新业务:

  一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两年内两次受罚:

  证监会显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在两年内被证监会处以两次行政处罚。2017年5月23日被证监会没收立信所业务收入45万元,并处以45万元罚款;2016年7月20日被证监会责令立信所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70万元,并处以210万元罚款。

  二是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两年内四次受罚:

  证监会显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在两年内被证监会处以两次行政处罚。2017年3月13日被证监会责令瑞华所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130万元,并处以260万元罚款;2017年1月6日瑞华被证监会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9万元,并处以78万元罚款。

  此外,2016年11月29日瑞华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2016年7月28日,瑞华被股转系统出具警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在今年2月22日发布通知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勤勉尽责,分别于2016年、2017年收到行政处罚,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本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暂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

  而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6年年报审计快报显示,截至2017年4月30日,40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共为3136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其中,沪市主板1225家,深市主板476家,中小企业板833家,创业板602家。

  其中,40家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上市公司客户数量最多达到504家,其次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367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355家。

  对于两家会所遭罚,有业界疑问,这是监管层要枪打出头鸟,有投行人士并不赞同这观点,“做的多,错的多”,两家会所都是行业领头羊,在项目上栽跟头,也是在所难免,风控更为重要了。

  最关心的是影响

  业界人士估计,陆续还将有上市公司或因处罚因素,解除与受罚会所的合作关系,但是就行业最关注的:IPO排队企业会否解除与上述会所的合作,排队进程是否受到影响,目前还难定论。

  据choice统计数据显示,截止6月9日上午,立信是新三板服务企业数量最多的会计师事务所,目前以总数1074家居首。包括965家新三板已挂牌公司,13家待挂牌,96家在申报中。其中,有80家左右的公司拟IPO.

  2家律师事务所被罚

  除了会计师事务所,还有律师事务所也不太好做了。

  截至目前,证监会今年已向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这两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在被证监会处罚的同时,还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今年已收到两份行政处罚:

  (1)在2017年5月31日被证监会处以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95万元,并处以195万元罚款;作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IPO)法律服务机构,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被查出四大问题:

  一是登云股份IPO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二是君信所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登云股份潜在的重大债权债务法律风险;

  三是君信所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相关公司与登云股份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四是君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在2017年5月31日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在格林美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被查出存在以下三大问题:

  一是对格林美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表法律意见时,未编制核查和验证计划;

  二是对中德证券向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的事项,未对实际发送情况进行核验,虽有编制工作底稿,但工作底稿主要是收集的相关文件和文书,并无对相关工作情况的记录;

  三是仅依据中德证券提供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的发送名单,在法律意见书中出具了关于发行人《认购邀请书》和《申购报价单》及发送对象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的法律意见,与事实不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今年已收到一份行政处罚:

  在2017年5月31日被证监会没收事务所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以750万元罚款;作为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法律服务机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被查出存在以下四大问题:

  一是天元所未按规定对九好集团银行存款进行查验;

  二是天元所未按规定将实地调查情况作成笔录;

  三是天元所未按规定对查验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查验计划未完全落实或不能实现查验目的,也未说明原因或者采取其他查验措施和方法;

  四是天元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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