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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监管政策不统一 北上广深P2P“孔雀西北飞”

[2017-09-04 08:36:28] 来源:中证网 编辑:佚名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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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8月25日,银监会正式下发《网贷机构信息披露指引》,至此,网贷平台“一个办法三个指引”的监管框架基本完成。目前,对网贷平台而言,最关注的莫过于备案问题了。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最近

  8月25日,银监会正式下发《网贷机构信息披露指引》,至此,网贷平台“一个办法三个指引”的监管框架基本完成。目前,对网贷平台而言,最关注的莫过于备案问题了。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最近派出7个工作组,走访和调研了全国100多家平台,调研过程中,各平台反馈较强烈的问题之一就是备案。“何时能够备案?100张备案牌照是否属实?”有平台希望从协会处获得答案。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统计部负责人周国林最近在中国金融青年高峰论坛上公开表示:“从我们调研反馈的情况来看,多数P2P平台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是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的政策、标准存在一定差别,这些差别是否会最终消除并形成统一的规范,存在不确定性,使他们在业务发展方向上面临困惑和矛盾。”由于目前各地备案等政策不一,造成P2P平台出现迁移的局面。周国林也建议中央统一规范各地P2P备案办法。

  备案尚难破冰

  8月17日,广西贵港市金融办相继批复两家网贷平台予以备案。网贷备案僵局的打破,立即引来行业和舆论的广泛关注。《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这一平台备案开闸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当天即引起银监会的关注。第二天,贵港市金融办即发布通知废除备案,称“两家网贷平台的备案不符合程序,也不符合标准,属于无效备案。”具体原因则是“由于原负责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的同志已休病假,新接手的同志不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错误地给两家公司出具了予以备案的通知”。

  事实上,广西备案的消息引发行业内人士的质疑,两个新的平台,甚至连业务都没有开展过,连银行存管都没有上线,怎么还能获得备案?“没有真本事,打响第一枪不是那么随便的。”一名网贷行业人士向本报记者说。

  根据银监会发布的“8・24”P2P管理办法(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对P2P的监管格局是银监会与地方政府双负责制。具体而言,银监会负责行为监管,具体包括制定统一的发展政策和监管制度,并负责网贷机构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管,及跨区域监管行动的牵头和协调;而地方金融机构除了需要负责相关的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还要做好平台的备案登记管理。

  目前,北上广深四地已下发P2P网贷备案登记相关监管的征求意见稿,其中,上海、深圳的意见稿中明确提出“银行存管属地化”的要求,即网贷平台只能选择本地银行或在本地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合作。北京的意见稿只是提出“选择由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

  也就是说,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对P2P的监管办法并不一致,北上广深地区监管政策又相对较严,中西部地区处于观望的较多。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如北京禁止平台设立担保机构、广东叫停投资者间债权转让、上海深圳则有存管属地化的限制,这种局面形成了政策洼地和高地。“北上广深的网贷平台为规避当地的严监管,将注册地迁至中西部政策宽松地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方颂说。

  此前有报道称,除了广西两家备案的平台,湖南地区已有5家网贷平台通过了备案,其中,有2家平台系北京地区迁入湖南,此外,也有一两家其他地区迁入湖南的平台。不过本报记者尚未从当地监管部门证实,由于目前网贷行业正处于整改合规的敏感期,监管部门即使已作备案可能也不会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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