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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保险产品开售周年:地震保险金额近190亿元

[2017-08-10 16:24:07] 来源:东方财富网 编辑:No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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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8月8日-9日,12个小时内,四川阿坝州九寨沟县与新疆博尔塔拉州精河县先后发生地震,再度引发公众对于巨灾保险的关注。   就在2016年7月,作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的突破口,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

  8月8日-9日,12个小时内,四川阿坝州九寨沟县与新疆博尔塔拉州精河县先后发生地震,再度引发公众对于巨灾保险的关注。

  就在2016年7月,作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的突破口,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以下简称“住宅地震保险”)正式全面销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末,地震保险产品保险金额为188.75亿元。而同期住宅地震共同体的风险保障则超过670亿元。

  地震保险承保标的19.80万个

  2016年7月1日,我国第一款全国性的巨灾保险产品——住宅地震保险在全国正式全面销售,当天即有20家共同体成员公司出单,生效保单数量超过1000笔,覆盖了大约30个省级行政区的260个地市。而在一周年后的当前,住宅地震保险在保障范围从小到大的同时,也在以更亲和便捷的方式走入消费者中间。

  就在7月1日,上海保险交易所正式对公众提供地震巨灾保险的在线投保渠道,投保人只要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或者点击朋友圈文章中的链接,即可方便地购买地震巨灾保险。此时距离住宅地震保险运营平台在上海保险交易所正式上线刚刚过去6个月。“这一创新举措可以建立方便、快捷、可信的巨灾保险投保渠道,有效提升巨灾保险的可获得性,不断扩大巨灾保险覆盖面。”业内人士指出。

  据中国地震局数据,2016年7月至今,我国及周边地区发生5.0级以上地震多次,地震所带来的各类风险不容忽视。一个显著的现象是,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逐渐认可巨灾保险的重要作用,住宅地震保险就像是一把触手可及的钥匙,在作为新鲜险种逐渐被保险消费者所熟悉和认同的同时,也成为个人在抵御自然灾害,化解风险方面的纽带。“自2016年7月1日地震保险产品正式全面销售以来,承保标的19.80万个,保费收入503.09万元,保险金额188.75亿元。”日前举行的首届巨灾风险与保险高峰论坛中,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与此同时,统计数据显示,同期由国内40余家保险公司自愿组成的住宅地震共同体共为近150余万户居民提供了超过670亿元的风险保障。个人投保的用户更多来自云南、山西、山东、安徽、广东等地震多发或沿海地区。

  多地开展巨灾保险制度试点

  作为巨灾保险的“急先锋”,住宅地震保险正在为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构筑起防范地震风险的防护网。那么,面对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涉及部门多、利益主体广;群众通过保险分散风险的意识不够、依赖政府心理较重等现实困难,巨灾保险的推进情况又是如何?

  事实上,除地震外,巨灾保险还需对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进行分散。6月29日以来,西南、江南及华南等地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雨。持续强降雨导致全国多省份遭受洪涝、滑坡、风雹灾害。随后部分地区陆续启动了巨灾保险赔付工作。

  以湖南省财政厅官网发布的信息为例,其已在第一时间调度下拨防汛资金,启动农业保险、巨灾保险应急响应机制。“对于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启动快速理赔通道,确保农业巨灾保险5日内赔付到位,人身死亡保险3日内赔付到位。6月30日晚,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4人因灾死亡,巨灾保险24小时内赔付到位。”

  同时该省此前发布的《2017年巨灾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显示,其已根据湖南省风险特征,进行居民人身死亡巨灾保险试点、农村居民住宅倒塌和农业巨灾保险试点。其中,居民人身死亡巨灾保险试点覆盖湖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以及临时出差、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口);赔付标准为每人10万元,湖南省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

  除湖南外,记者获悉,目前我国云南、深圳、宁波等地亦已经开展巨灾保险制度试点。“各地在巨灾保险方面的先行先试,在保民生、保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政府掌舵,市场和社会组织划桨’的运作模式已经初见成效。”上述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

  “当前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全国性的巨灾保险制度,巨灾发生后主要还是依靠政府和社会的构筑,保险赔付占巨灾损失比重明显偏低。”在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仁江看来,在此情况下,深入开展巨灾风险研究,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体系是一项重大课题。为此,可加强与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行业组织等的联系与合作,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巨灾保险产品,积极参与政策性巨灾保险试点项目,促进商业巨灾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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