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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源头整治销售误导 卖保险也要录音录像

[2017-07-13 08:13:40] 来源:东方财富网 编辑:No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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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保监会10日在官网发布消息称,为规范全行业销售服务行为,解决消费者关注的销售欺骗误导问题,优化保险消费环境,保监会近日印发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从销售源头上防范

  保监会10日在官网发布消息称,为规范全行业销售服务行为,解决消费者关注的销售欺骗误导问题,优化保险消费环境,保监会近日印发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从销售源头上防范和治理保险销售欺骗误导行为。

  据了解,《暂行办法》所称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方式,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暂行办法》共计18条,主要涉及可回溯实施范围和方式、管理内容、信息安全责任、内外部监督管理措施等方面。

  《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将电话通话过程全程录音并备份存档,不得规避电话销售系统向投保人销售保险产品.

  人身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取得投保人同意后,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予以记录: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包括利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自助终端等设备进行销售;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渠道,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或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

  《暂行办法》规定,销售关键环节的录制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一是告知投保人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名称、承保公司名称、缴费方式、缴费金额、缴费期间、保险期间、保险责任、犹豫期后退保损失风险;二是对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告知投保人保单利益不确定性;三是对于健康保险产品,告知投保人等待期、续保条款以及指定医疗机构等情况。对于以上告知,要求在录音录像时必须有投保人的明确答复或回应。

  上半年6大险企罚款金额2000多万

  中国人保被罚最多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对保险行业一直是“严”字当头,在行业的各个方面,加强监管,整治行业乱象,并已取得初步效果。经济导报记者粗略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保监会及各级监管部门共对63家险企开出251份罚单,累计罚款金额达到5919.5万元。2017年仅仅过半,保险业罚款金额就已接近去年全年处罚金额7836万元。

  据了解,太平洋保险、中国人保、太平保险等6家上市大型险企,今年上半年共被开出处罚决定书115份,累计罚款2423.19万元。其中,中国人保罚款金额据6大险企之首,共收到41份处罚决定书,累计罚款金额1012.2万元;太平保险以306万元罚款位列第四;太平洋保险以231.8万元罚款位列第五。

  具体来看,罚款金额最高的中国人保旗下财险公司今年上半年共收到30份处罚决定书,累计罚款金额698万元。根据保监会处罚书显示,人保财险主要存在编制虚假承保、理赔资料和虚假财务资料的违法行为,以及网销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其旗下寿险业务共收到11份处罚决定书,累计罚款金额314.2万元。根据处罚决定书显示,人保寿险业务主要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欺骗投保人等违法行为。特别是人保财险因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在今年1月就连接11份惩罚决定书,累计罚款金额100万元。

  除了上市大型险企之外,在受罚金额排名前十的保险公司中,大地财险与华安财险两家中小险企同样在列。大地财险今年上半年共接6份处罚决定书,累计罚款金额288万元。华安财险共接到8份处罚决定书,累计罚款金额2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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