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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习俗闹洞房从何时开始又黄又暴力?

[2016-02-18 11:02:03] 来源:凤凰网 编辑:之牧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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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媒体曾做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79.2%的受访者都曾经历过“闹洞房”,60.9%的受访者直言并不喜欢“闹洞房”婚俗。既然不喜欢,为什么“闹婚”引发的悲剧还在不停上演?

  【导语】

  2015年10月31日,山东滕州一位新娘子刚下婚车,就被迎亲的几个伴郎在嬉闹中扔到半空,但掉下来时愣是没接住,结果新娘当场后脑勺着地,昏迷不醒;而在前一天,安徽安庆,一名男子在新婚之夜被亲友逼着穿上情趣内衣,在皮带的驱赶下进商场乞讨游戏币,并玩起了多种游戏……

  今天类似新闻在网上已不新鲜,在中国很多地方,闹洞房已经演化成单纯以挑逗和侮辱新婚夫妇为乐的“闹婚”,经常因闹得太过,给新人和双方亲友都带来不愉快,甚至引发悲剧。

  媒体曾做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79.2%的受访者都曾经历过“闹洞房”,60.9%的受访者直言并不喜欢“闹洞房”婚俗。既然不喜欢,为什么“闹婚”引发的悲剧还在不停上演?

  如今的“闹婚”多是从传统习俗里继承来的

  婚礼上本来是借“闹”来营造喜庆的氛围。不过“闹”的仪式在出现不久就变了味,演变成以助兴为名的集体狂欢,对新郎、新娘极尽侮辱。今天的“婚闹”,很多正是从传统习俗中继承而来的。

  首先是“听房”。在新婚之夜偷听新人房事,最早记载于《汉书》上:“新婚之夕,于窗外窃听新夫妇言语及其动止,以为笑乐。”如今,不少地区仍保留这一习俗。

  “听房”算是文明的,“闹房”才是重头戏。南朝刘宋以来有“新婚三天无大小”的说法。婚后第二天,人们毫无顾忌地询问新娘昨晚洞房之事,话语不堪入耳,倘若新娘羞于回答,则被鞭子抽打,或被倒挂起来。

  这种粗俗怪诞的作法,不仅禁而不止,反而历代相传,衍流成俗,还被冠以调教新妇的名义,即意在驱除新娘作为少女的娇羞,促使她完成角色转换,适应婆家这一新环境。

  如今在一些地区更是以此强迫新郎新娘当众表演涉性举动,甚至一些新娘还会遭到陌生人的“咸猪手”。

  新郎也跑不了,古代闹房即有“弄婿”一项,多见于北方游牧民族。唐代《酉阳杂俎》曾记载:“婿拜阁日,妇家亲宾妇女毕集,各以杖打婿为戏乐”,男子要忍受棒打戏闹以证明能力。

  时至今日,仍有不少地区保留这一习俗,2014年10月,一位太原的小伙子在迎亲过程中就被朋友多次猛打,气管断裂,在昏迷多日后离开了人世。

  在一些地区,闹洞房的对象首先是公公,将公公戴高帽,涂成大花脸,扮作“扒灰佬”游街,甚至强迫其背着新娘到处走,供人起哄取笑。如果公公不在世,闹婚者的目标则转移至新郎的叔伯,甚至兄弟。

  闹完新娘闹伴娘,是演变到现代才有的“伪婚俗”。闹事者兴起之至,嫌气氛不够,对伴娘也不放过,动手动脚,乃至非礼,使伴娘羞愤难当,甚至造成悲剧。

  2013年10月,山东泰安16岁伴娘被扒光猥亵的事件引起了社会关注,事发后新娘在网上发帖称,伴娘遭扒衣是泰安习俗,而且事前也跟伴娘说过。

  “闹洞房”显然不是什么令新郎新娘愉悦的事情,可它又是怎么出现在婚礼习俗中的呢?

  关于闹洞房的来历,中国民间有两种说法:一是驱邪避灾,请客人们在洞房里嬉戏说笑,用笑声驱走邪鬼;二是认为闹房首先在北方出现,而且开始时主要是新郎,这与北方民族的生活习性有关,他们以狩猎和游牧为生活手段,使得男子十分剽悍和勇健,在新婚时忍受棒打可以证明一个男人是合格的大丈夫。

  此外,由于过去的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婚前甚至都没见过面,为了让新娘和男方家庭尽快熟悉起来,所以有了这些“闹”的仪式。

  从汉代开始,“闹洞房”就成为了社会问题

  “闹洞房”这一习俗出现没多少年,就已经成为社会问题。西汉名士仲长统在《易言》中叙述当时闹房之陋俗时就批评“宣淫词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的闹房之俗‘污风诡俗’。其结果足以‘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也。”

  《风俗通》也记载:“汝南张妙会杜士,士家娶妇,酒后成戏,张妙缚杜士,捶二十下,又悬足指,士遂至死。”闹新房甚至闹出了人命,可见在当时普遍和严重的程度。

  到了唐代,民间结婚闹洞房的习俗更为盛行。《旧唐书》记载,太极元年(公元712年)左司郎中唐绍给皇帝上疏谈士庶婚姻迎亲时风俗说,当时障车戏妇之人能“遮拥道路”,索要利市,发放利市一项花费竟以“万计”,数量超过聘财,就可见当时此风气之盛。

  所以,唐绍认为此风俗“既亏名教,实蠹风酞,违紊礼经,须加节制。望请婚姻家障车者,并须禁断。”

  但是,此风不但未能禁断,宋代仍有发展。庄季裕在其所著《鸡肋篇》叙述吴郡娶妻戏弄新妇之风说:“如民家女子,不用大盖,放人纵观。处子则坐于榻上,再适者坐于榻前,其观者称其美好,虽男子怜抚之,亦喜而不以为非也。”

  至明清,闹洞房在全国各地都成为普遍的风俗。民国初年,胡朴安所著《中华全国风俗志》就记载了清代各地的“闹洞房”习俗,这些习俗至今在一些地区人仍有较强的生命力。

  《中华全国风俗志》记载,在江苏淮安,“闹房之时,则在黄昏之后,以送房为限制。是日娘家须预从男客中择一能言者为招待员,唯闹者约分孩童和成年种种……

  成人之闹房,其目的则在侮弄新娘及伴者,淫词戏语,信口而出,或评新娘头足,或以新娘脂粉涂他人面,任意调笑,兴尽而止。婚家则百般忍耐,听其所为而莫可如何也。”

  在广东顺德,有闹洞房烧炀新娘面目手足的恶俗。“闹房之际,会友毕集,新娘立于中庭,会友乃多方调笑,或令新娘不能为之事,稍不如命,即多烧爆竹,新娘面目手足常为火烧伤,其情状恍若囚犯之行刑,更奇者,闹房时不许新郎在侧。”

  民国后,“闹洞房”习俗曾中断数十年

  及至清末,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在中国沿海的大城市中,开始流行起“新式结婚”,婚礼的流程大大简化,比较接近西方婚礼。在这种婚礼上,很少有让新郎、新妇报告恋爱经过的,更没有搞恶作剧,变相闹房调笑新郎、新妇等不雅观的举动。

  尤其是1927年12月,蒋介石和宋美龄在上海举行的婚礼,使得白色婚纱在上海滩流行起来。不过,这种婚礼多发生在受到西方文化影响较大的城市里,农村和偏僻城镇并没有明显的变化。

  1949年以后,中国人的婚礼相对简单朴素,往往就是一桌糖果一张床,亲朋好友吃顿饭。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婚礼开始重新热闹起来,恶搞也开始出现,不过当时的恶搞充其量也就是,让两个新人站在凳子上吃红线悬在面前的苹果,正当吃时别人一脚把凳子踢开。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闹”的成分开始从洞房走上大街。比如,在马路上摆满了鞭炮,让新娘没法下车,新郎需拿件大雨披把新媳妇裹紧才敢冲出来,而在这过程中,新郎新娘还会受到臭鸡蛋的袭击。

  最近几年,婚礼上的“武器”更先进了。一些地方扒掉新郎的衣服裤子不说,还要在新人身上喷上“淫”、“贱”等字样,有的还把新郎官绑到电线杆上喷,新娘和双方父母也难逃此劫。新娘婚礼受辱的新闻层出不穷,而在一些地区,新郎新娘的父母还要带上高帽子、拿墨汁涂脸、扮丑……

  而这些,还被冠以恢复“传统习俗”的名号。

  中国人为什么对闹洞房乐此不疲?

  从古至今,对“闹洞房”这件事的批评不绝于缕,但除了少数年份曾经消失外,这种习俗一直有一席之地,有民俗学家认为,这与人们的心理息息相关。

  有分析认为:“当今社会人们闹房的心理动机一是‘下意识’的冲动,想从闹房、戏妇和抚妇,以及宣扬公媳、叔嫂、姐夫与小姨之间的关系非人伦化,克服既羡且忌的心理,平衡原始‘下意识’的冲动。西方著名思想家弗洛伊德把这种‘下意识’的冲动,解释为‘意淫’之举。”

  “二是受兴旺发家心理的驱使,利用婚家乐于让众人‘闹’的心理,发泄众人对婚家新郎‘独占新娘’的原始意识中的心理失衡,我们从众人闹房时的淫词谑语和对新娘动手动脚的戏弄、侮辱中,看出众人那种‘下意识’的对新娘‘占有’的心理。” (《“娶媳妇,闹洞房”断想----中国婚礼陋俗之批判》作者:张和生)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民俗学家仲富兰则认为:“我们传统社会的公共生活不发达,所以每当遇到婚丧嫁娶一类的活动,相干与不相干的人,就将其看作是难得的社交场合和宣泄场所,无从形成合理的规则。”

  那么举办婚礼的家庭为什么对“闹洞房”又持有相当宽容的态度?

  首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结婚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之一,“闹”是一种快乐,热闹才有喜气洋洋的氛围,只有“闹”才能广扬家族之势,显示家族的兴旺;另外,在众人的心目中,无论“闹洞房”过分到何种程度,新郎新娘是不能翻脸的,否则会得罪众多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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